
3月25日
廬山市人民政府發(fā)布
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公告
自2024年4月1日起執(zhí)行
具體如下:
根據《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贛府廳字〔2024〕8號)、《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執(zhí)行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九人社字〔2024〕12號)文件精神,為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,決定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?,F(xiàn)將調整后的廬山市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(qū)域公布如下,自2024年4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1.廬山管理局:二類區(qū)域187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18.7元/小時;
2.廬山市:三類區(qū)域1740元/月,非全日制用工17.4元/小時。
同時,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。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執(zhí)行。
廬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3月25日
(來源:掌中九江APP綜合廬山市人民政府官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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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鐘千惠
責編:劉蕓
審核:楊春霞